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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合约
版本:V1.0 生效日期:2026年6月
重要条款提示
- • 收益分成:平台收取15%服务费,创作者获得85%收益(第四条)
- • 权利保证:创作者需确保数字资产不侵犯第三方权益,否则承担全部责任(第三条、第六条)
- • 结算周期:按月结算,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自然月收益(第四条)
- • 合约终止:需提前30日通知平台,已生效合同继续有效至期满(第七条)
请仔细阅读以上关键条款,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合约全部内容。
提示:本合约包含多项重要权利义务条款,特别是关于收益分成比例、知识产权保证、违约责任等内容,请务必仔细阅读。如您不同意任何条款,请勿使用本平台服务。
第一条 合约目的
本合约是创作者与AI影星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之间就AI演员数字资产发布、展示、租赁交易及收益分成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创作者通过平台发布数字资产,即视为接受本合约全部条款。
第二条 创作者权利
- 资产所有权:创作者对其发布的AI演员数字资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知识产权(但应遵守《服务条款》第七条关于AI生成内容版权的特别约定)。
- 定价权:创作者有权自主设定数字资产的租赁价格、授权范围及使用条件。
- 收益权:创作者有权按照本合约约定的分成比例获得租赁收益。
- 管理权:创作者可随时查看、管理和调整其数字资产的展示状态、下架或重新上架。
- 知情权:创作者有权了解其数字资产的租赁情况、使用记录及收益明细。
第三条 创作者义务
- 权利保证:创作者应确保其对发布的数字资产拥有合法的权利来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声音权等合法权益。如数字资产涉及AI生成内容,创作者应如实说明AI工具的使用情况及创作过程中的人类独创性投入。
- 质量保证:创作者应确保所发布的数字资产符合平台的质量标准,描述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性信息。
- 合规义务:创作者应确保数字资产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不得包含违法、违规、暴力、色情、歧视等内容。
- 配合审核:创作者应配合平台对数字资产的权利来源、内容合规性等进行审核,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 标识义务:创作者应配合平台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AI生成内容进行必要的标识。
- 收款信息维护:创作者应及时更新和维护收款账户信息,确保收益能够正常结算。
第四条 收益分成
- 分成比例:平台收取租赁金额的15%作为服务费,创作者获得85%的收益。
- 结算周期:平台按月结算收益,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自然月的收益。
- 结算方式:平台将收益支付至创作者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宝或银行账户)。
- 最低结算金额:单次结算金额低于100元时,将累积至下次结算。
- 税费承担:创作者应自行承担因收益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或其他税费,平台可依法代扣代缴。
第五条 数字资产管理
- 上传规范:创作者应按照平台要求上传数字资产的六维数据(形、声、行、智、数、权),并确保文件格式、大小符合要求。
- 审核流程:平台将在收到创作者提交的数字资产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上线展示。
- 修改权限:创作者可在数字资产未产生租赁订单前修改资产信息;已产生订单的数字资产,修改需经平台审核。
- 下架规则:创作者可随时下架其数字资产,但已生效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创作者应继续履行合约义务直至租赁期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 如创作者违反本合约约定,平台有权视情节采取警告、限制功能、暂停服务、终止合作等措施。
- 如因创作者权利瑕疵导致第三方索赔,创作者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平台因此遭受的损失。
- 如创作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刷单,平台有权冻结其账户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约终止
- 创作者可随时申请终止本合约,但应提前30日通知平台。
- 合约终止后,创作者的数字资产将从平台下架,但已生效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至期满。
- 合约终止后,平台将在结算完所有未结收益后关闭创作者账户。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约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平台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其他
- 本合约未尽事宜,参照《服务条款》及平台相关规则执行。
-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服务需要修改本合约,修改内容将通过平台公告或消息推送通知创作者。
- 本合约自创作者在平台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之日起生效。